达州市应急管理局召开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议
为认真做好全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 3月6日下午,达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县两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和科(股)室负责人召开了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3月4日省化解办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见面会精神。组织学习了省应急厅等9部门《全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川应急〔2020〕3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20〕45号)和《关于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能综函煤炭〔2020〕28号)文件精神,并进一步安排部署了我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
会议强调:市县两级要统一思想、齐抓共管、精准发动,有力有序稳妥推进全市煤矿分类处置工作。一是充分肯定全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市县两级紧密协作,研究制定了我市分类处置的政策措施,完成了分类处置方案的编制、审核及上报工作,促成32处煤矿关闭退出,分类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省、市关于抓好煤矿分类处置的要求上来。面对新的政策要求,各县(市、区)要读懂煤炭产业政策,厘清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能综函煤炭〔2020〕28号)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函〔2020〕52号)要求,抓好煤矿分类处置期间的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分类处置的各项要求。三是扎实推动煤矿分类处置工作落实落地。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参会人员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党委政府、单位主要领导报告,请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指导各级化解办研究制定具体计划,挂图作战,稳步推进;规范关闭退出,严格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分类处置方案,推动纳入关闭退出范围的煤矿按上级有关要求有计划实施关闭退出;指导好升级改造,各级煤炭行管、监管部门要严格煤炭行业准入,不折不扣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资源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同时强化指导服务,主动作为,帮助企业想办法、出主意,协助他们及时完善相关手续;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超能力突击生产、超核定范围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抓好疫情防控,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任务,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协调处理煤矿关闭问题和矛盾,加强舆论引导,组织工作专班,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生产安全,各地要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现状,深刻认识到分类处置工作带来新的安全风险,深刻汲取12•14杉木树煤矿透水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坚守底线思维,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据:达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