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 3月11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长杜海洋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重组办主要负责人以及市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召开了全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应急厅等9部门关于我市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批复意见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达州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9〕89号),明确了市级有关部门在全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中职责任务,通报了各县(市、区)煤矿分类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和困难,明确了下步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省委、省政府关于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我市煤矿分类处置工作。
一是认清形势、吃透政策,准确把握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要求。各地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站在讲政治、识大局的高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省政府审定同意的分类处置方案精神,扎实有序推动分类处置工作。
二是坚决执行、严格监管,全面落实煤矿分类处置有关规定。市、县两级要对照国家和省上关于煤矿分类处置工作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以及点对点工作建议,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凝心聚力、务实措施,扎实抓好我市煤矿分类处置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各尽其职、务实措施、齐抓共管,从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关闭退出、指导升级改造、严格监管执法、推进复工复产、维护社会稳定和确保安全生产七个方面有力有序推进我市煤矿分类处置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市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
(据:达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