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推动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安全培训监管责任,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12〕57号)精神,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在全省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从9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中旬,采取听自查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实地访谈和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检查,分为各地自查、督查组检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检查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各市(州)考试分中心及考点、有关安全培训机构,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情况。
目前,安全培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已进入第三阶段,省局将根据各组检查报告对各市(州)安全培训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并书面反馈有关市(州)局,对较为突出的问题,督促相关市(州)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