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开江县泰和煤矿扩建工程《安全专篇》审批文件失效的通知
川煤监函〔2017〕89号
开江县泰和煤矿:
经核查,你矿未按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江县长田凤凰坝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川煤监审批川煤监审批〔2010〕563号)和《关于开江县泰和煤矿整合工程安全专篇调整说明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0〕168号)的批准时间完成工程建设,原批准文件及相关变更文件已失效。具体失效文件如下:
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江县泰和煤矿整合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0〕563号);
二、《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江县泰和煤矿整合工程安全专篇调整说明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2〕168号)。
根据《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察规定》,责令你矿扩建工程停止建设。如需恢复建设,须重新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并报我局审查批准。
四川煤监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