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煤矿机械化改造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安监〔2018〕50号)、《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煤矿超能力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方案〉的通知》(川安监函〔2018〕208号)文件精神,2018年7月10日上午,市安监局组织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及具体承办工作人员召开了煤矿超能力专项整治和分类处置会议,市安监局王建局长、袁健副局长及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省安监局等14部门《关于开展煤矿机械化改造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安监〔2018〕50号)文件精神,就有关重点内容做了详细解读;通报了我局调研各县(市、区)在煤矿分类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就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结合当前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关于煤炭行业发展方面的政策,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业务指导;二是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方案,按时限要求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正式文件上报达州市人民政府;三是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严管严控煤矿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打击建设矿井边生产边建设行为;四是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立即会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煤矿超能力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五是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机械化矿井的监管,全力指导相关业务工作,确保机械化采掘作业的正常运行;六是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要确保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不出事故;七是加大督促和巡查力度,要督促各责任部门对已关闭矿井的监管力度,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八是切实抓好煤矿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要督促煤矿严格按照环保和水土保持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矿。
达州市安监局召开煤矿超能力专项整治和分类处置专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