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
通知
川安办函〔2019〕7号
各产煤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煤监分局,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古叙煤田开发公司、嘉阳集团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陕西省神木市百吉矿业李家沟煤矿“1•12”重大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从2019年1月15日至2月28日,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二、督查内容
(一)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春节和“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
(二)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四)煤矿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管理情况;
(五)煤矿安全风险研判工作开展及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
(六)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七)煤矿重大灾害和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八)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九)2019生产接续及生产计划安排情况;
(十)2018年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十一)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十二)煤矿事故查处情况。
三、督查工作分组
本次督查分成5个督查组,分工如下:
第一组:
组 长:邢建国
成 员:煤监二处2人,川西分局2人。
督查地区:川西片区
第二组:
组 长:鄢正文
成 员:事故调查处2人,攀西分局2人。
督查地区:攀西片区
第三组:
组 长:陈德跃
成 员:执法监督处2人,川南分局2人。
督查地区:川南片区
第四组:
组 长:田建文
成 员:煤矿安全监管处1人,煤炭行业管理处1人,川东分局2人。
督查地区:川东片区
第五组:
组 长:刘韩平
成 员:煤监一处2人,川北分局2人。
督查地区:川北片区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各督查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各督查组要重点抽查煤矿企业。春节期间,要对休假和值守统筹安排;春节休假的同志,有条件的要就近组织开展暗访暗查。要从抽查情况分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对安全监管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三)各督查组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生产一线,从严从实开展督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四)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及时召开座谈会,向市(州)人民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