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吸取内蒙古“2.23”重大事故教训,督促企业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一是立即派出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暗查暗访。二是要求各地对节后复产复工工作进行再梳理,再摸排,坚决防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擅自复产复工。三是督导企业全方位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坚决将各类事故消灭在盟牙状态。
二、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确保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一是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工作。去年底,组织召开煤矿安全生产暨煤矿环保工作会,专门部署2019年节后复工复产工作。今年初,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煤矿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达市安监函〔2019〕6号),明确了煤矿节后复工复产的标准、程序和条件。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川安监〔2017〕24号文件要求开展复工复产验收。二是按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坚持企业主体,政府主导,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凡是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三是指导督促各地有序推进复工复产。节后上班第一天,市应急管理局就派出督导组分赴县(市、区)开展暗查暗访,参加各地复工复产动员会,指导各地抓好节后复产复工工作
二、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确保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一是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工作。去年底,组织召开煤矿安全生产暨煤矿环保工作会,专门部署2019年节后复工复产工作。今年初,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煤矿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达市安监函〔2019〕6号),明确了煤矿节后复工复产的标准、程序和条件。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川安监〔2017〕24号文件要求开展复工复产验收。二是按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坚持企业主体,政府主导,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凡是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三是指导督促各地有序推进复工复产。节后上班第一天,市应急管理局就派出督导组分赴县(市、区)开展暗查暗访,参加各地复工复产动员会,指导各地抓好节后复产复工工作